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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睡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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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睡比失眠更可怕

2015年10月26日

嗜睡比失眠更可怕

睡眠障碍症中,除了失眠疾患即“睡不着”外,还有一种疾患是“睡不醒”,这种疾病在医学上称为“嗜睡症”。这种“睡不醒”的发作性睡病比失眠疾患更可怕,它在临床表现上有三个特点。

第一,突然发生难以控制的睡意。

第二,与情绪有关的猝倒发作。

第三,入睡时出现幻觉及睡瘫。

白天过度嗜睡症之所以比失眠症更可怕,就在于它的难以控制性,患者随时都可能嗜睡,不分时间、地点,不管在做什么事情,倒头就睡,有学生既使在老师让其罚站时,照睡不误;有人走着路,就睡着了,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睡着了,多危险?还有的人在跟领导谈着话、听着重要报告就睡着了,结果丢了乌纱帽。司机在马路上开着车,打瞌睡了,出交通事故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嗜睡症又叫多眠症,它的发病机理至今仍未弄清楚。但该病常于青春期起病,第二个十年是发病的高峰。嗜睡人群发生率是在5%--15%之间,问卷调查发现9。4%的中国小学生有时或经常上课时睡觉。经常倒班者、老人、青少年及女性人群中嗜睡发生率较高。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嗜睡人群发生率还在上升。

目前,国内对嗜睡并不很重视,事实上,白天嗜睡症对机体功能和生命财产的威胁比夜间失眠还严重”,有关专家称:因嗜睡导致的意外事故屡见不鲜,震惊世界的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露事件及美国挑战者航天飞机爆炸事件均与工作人员因犯困而操作失误有关。而嗜睡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因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幸福而倍受关注。据统计,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第一。其中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到了总数的87。4%和90。6%。但在降低事故发生率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方面,有关部门却未曾考虑过嗜睡这一负面影响,但多项调查发现,所有导致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中,有一半与驾车者打瞌睡有关。

嗜睡患者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规律的作息,以保证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及良好的睡眠质量。比如睡前不要饮酒、吸烟,不要喝刺激的饮料和茶、咖啡等,睡觉时要选择良好的环境,避免噪音干扰,保持轻松的心情等。再则,嗜睡疾患存有一定的危险,所以在病情尚未得到控制前,不宜开车,从事高空、游泳及危险行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子时及午时,是正常人犯困的时段,嗜睡者更要按时睡觉和午休。而嗜睡者一旦发生诸如交通事故等伤人、自伤事件时,执法者应当考虑嗜睡这一可能因素,给予从轻发落和予以治疗,更体现人文关怀。愿所有的嗜睡患者都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关爱,症状得到有效控制,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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